小编: 近日,广东省教育厅印发《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》
近日,广东省教育厅印发《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》。《计划》提出33条具体举措,为学校加强体育等工作提供指引。《计划》明确,从2020年开始,各地要想方设法在小学某一个年级(建议四年级),开始游泳教育教学。(11月18日《中国教育报》)
今年暑期,各地青少年儿童溺亡事件频发,死亡人数已超过百人,令人痛心扼腕。对于中小学生来说,一旦遇到溺水等险情,如何自救或营救他人,居然成为一道“生命难题”,折射出了学校生命安全教育的严重缺失。特别是,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,工作贵在平常,不能毕其功于一役。如此语境下,广东在全国率先开设小学游泳课,提高学生体质,仅是一个方面;关键是,让学生从小掌握游泳技能,应对生存风险。
2014年7月12日,安徽省广德县返乡大学生李本超为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,当地政府已决定为其申报“安徽好人”荣誉称号。尽管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获得社会赞誉,但他根本不会游泳却贸然施救的行为,也引发公众讨论。事实上,这样的教训已经不少了。想必人们不会忘记,2009年10月24日下午,长江大学学生在长江边发现两名少年落水,不会游泳的10多名学生手挽手组成“人梯”下水救人。两名落水少年得救,而3名年仅19岁的大学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。
特别是,各地频频发生中小学生溺水身亡,或为抢救溺水者献身的悲剧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学生不识水性、不会游泳所致。就拿安徽省广德县这名救人献身的大学生来说吧,假如那被救的两个小孩自己会游泳,假如这名大学生有很好的水性,假如他们在面临突如其来的灾难时,懂得如何自救和正确地抢救他人,这惨烈悲壮的一幕就完全可以避免。
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告诫我们,很多中小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几乎是空白。因为传授课本知识,培育成绩优异的学生,追求高升学率,是很多学校教育的“第一要务”。至于什么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、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,都对学校教学质量影响不大,一些学校便认为抓不抓无关紧要。问题是,倘若学生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,成绩优异、升学率高又有何用?
可见,小学开设游泳课,应是生命教育“第一课”。我们的中小学校教育,再不能唯学习成绩、升学率是举了,对学生进行生命安全教育,特别是生存技能教育,应该成为学校必不可少的职责和义务。毕竟,学生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。比如,在小学阶段就开始开设游泳课,让孩子们自小就学会游泳,经得住大风大浪的考验。特别是,教育行政部门应作出硬性规定,对拒不开设生存技能课,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和教师,实行责任追究,以示警戒,决不让学生溺亡之类的悲剧重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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