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14-16周岁青少年实施抢夺行为的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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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: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

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如果携带凶器实施抢夺行为的,定罪为抢劫罪。...

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 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 如果携带凶器实施抢夺行为的,定罪为抢劫罪。 我的问题是,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携带凶器实施抢夺行为的,仅仅是只有抢夺行为,该如何定罪。 另有一问题,14-16周岁的实施盗窃行为的,后当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的,是不是不发生罪行的转化,而按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定罪?好像这是一个司法解释,但是没找到。麻烦知道的给我解释下,谢谢。

  展开全部实施抢夺时,携带的凶器如果是可以当场使用的,就按抢劫罪定拉,因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不定抢夺罪的。同一道理,因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不定盗窃罪,所以不能转化为抢劫罪,直接按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定罪。这个在《关于审理未成年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有规定。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?评论收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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