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和基本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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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展开全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,也称为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”,即: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。

  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也是,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。

  民主法治,就是社会主义得到充分发扬,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,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。

  公平正义,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,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,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。

  充满活力,就是能够是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,创造活动得到支持,创造才能得到发挥,创造成果得到肯定。

  安定有序,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,社会管理完善,社会秩序良好,人民群众安居乐业,社会保持安定团结。

 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,就是生产发展,生活富裕,生态良好。本回答由科学教育分类达人 楼奕麟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?评论收起匿名用户

  2010-06-02展开全部是先锋的吧!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?评论收起匿名用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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